2020-2021年两年时间,完成全区760个农村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,达到省定验收标准。农村污水治理验收标准为:单行政村农户覆盖率60%,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率60%,处理设施出水达标率60%。
2020年上半年完成35%的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任务目标,年底前收集管网建成;2021年完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,实现稳定达标排放,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建立,年底考核验收。